幼儿园喂药【工作规范】规定要求
尊敬的家长: 您好!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,为了家长委托喂药工作安全,幼儿在园服药安全,我园根据要求定于幼儿园喂药【工作规范】的有关规定要求如下: 1. 患病儿童应当天离园休息治疗,原则上患病儿童不应入园。 2. 老师不能私自接收家长委托的药物,如有违规一切后果责任由家长自己承担。 3. 按病情需要,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必须有该病的病历或处方纸。一切无医院病历、私人诊所、来历不明的药粉、中药汤剂、保健品等一律不接收。 4. 我园只接收一次的药量,每天只安排中午喂药一次。 5. 家长携带药品需经正规医院医生同意使用,且填写“喂药登记表”准确无误,委托幼儿园园医按以上要求代为喂药(或外用),如发生药物过敏或副作用等情况与幼儿园无关,责任自负,如家长本人未签名或未填服药方法、字迹模糊不清,幼儿园有权拒绝给幼儿服药。 注:以上规定于2015年6月24日(周三)开始执行,不便之处,敬请家长见谅,请家长认真阅读。谢谢合作!
小状元幼儿园 2015年6月23日星期二